为强化公司全员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和公司广大干部职工在上下班途中的自我保护能力,践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11月5日下午,河口县交警大队大队长李成云一行4人到云胶集团红河云象公司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法规教育培训活动,公司领导班子、全体管理人员及部分胶厂一线职工共计43人参加培训学习。
首先,李成云在公司篮球场利用宣传展板的形式,运用现场10组图片逐一讲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分心驾驶”等驾驶人常见违法行为的危害,用大量真实的事故案例,让公司员工直观地感受到不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所带来的危害,同时,提醒公司全员在驾车行驶时要遵规守法、文明驾驶,并告知公司员工做到知危险,会避险,要求大家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开文明车,走文明路,做文明人。
随后,河口县交警大队民警刘金才以身边的事例,深入浅出地向大家讲解了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详细分析了发生在身边的交通事故案例。并结合经济、自身前途、家庭等向大家算起酒后驾车和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人生五笔账,提醒参会人员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切实做到安全出行,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期间,还播放了河口县交警大队制作的预防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宣传片。
在培训会上,李成云要求红河云象公司全体员工要做到一是管好自己,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消除车辆安全隐患,开好安全车,养成文明出行良好习惯。二是要带头树立遵规守纪道路交通安全员,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模范遵守道路安全法规;三是要在平常的生活中监督他人文明行车,看到身边人违规操作机动车,做到提醒、早制止,多劝阻。
最后,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刘凯在讲话中强调:一是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在道路交通安全中要做到五个想之,开车之前想一想,交通法规记心上;交叉路口想一想,一看二慢三不抢;会车之前想一想,礼让彰显显风尚;超车之前想一想,没有把握不勉强;酒后想一想,切记不上车把方向;二是公司全员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其他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不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酒后驾驶机动车(含电动车、摩托车),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三是公司全员必须树立三个意识:人生安全意识、交通安全意识、生产安全意识;要养成三个习惯:良好的生活习惯、文明礼让习惯、遵纪守法的习惯。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让公司广大干部职工学到了更多的交通安全知识,更深入的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参培人员纷纷表示,今后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交通安全从我做起,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做一个文明礼让的交通参与者,要时刻谨记交通安全法规,安全出行,让道路交通安全成为自身一种习惯,贯穿到生活的每时每刻。
图/文:王运苹 朱志
编辑:张芬
审核:张云红 邱梅